2008—2016年,30个省(市、自治区)分三次产业—就业结构偏离系数变化率、产业—就业结构偏离系数关于高铁可达性的弹性分别如图6-6、图6-7、图6-8所示。
图6-6 2008—2016年30个省(市、自治区)第一产业—就业结构偏离系数变化率及高铁弹性
图6-6数据显示,从第一产业—就业结构偏离系数变化率来看,2008—2016年,高铁可达性改善程度“高”的一类地区中,偏离系数变化率均值为-0.134;高铁可达性改善程度“中”的一类地区中,偏离系数变化率均值为-0.143;高铁可达性改善程度“低”的一类地区中,偏离系数变化率均值为-0.237。第一产业偏离系数均为正,表明第一产业存在剩余劳动力可以向其他产业转移;偏离系数变化率为负,表示第一产业—就业偏离系数变得更接近于0,变化幅度越大表示越接近于均衡状态,第三类地区第一产业—就业偏离系数变化幅度最大,第二类地区次之,第一类地区最低。
从地区第一产业—就业结构偏离系数关于高铁可达性的弹性来看,2008—2016年,高铁可达性每提升1个单位,高铁可达性改善程度“高、中、低”的三类地区对应第一产业偏离系数分别平均变化-0.137、-0.257、-1.895个单位。第三类地区第一产业—就业结构偏离度对高铁可达性变化最为敏感,第一产业劳动力能够更大幅度向其他产业转移,即向均衡状态调整;第二类地区次之;第一类地区最不敏感。高铁可达性改善程度较低的地区可以利用高速铁路发展较大幅度实现第一产业剩余劳动力转出,提升第一产业—就业结构的均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