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读者也许会这样感叹。这个时候,他无疑已经对这个复杂的定义失去了耐心,对它纷繁的头绪产生了厌倦。但是要让他记住,人格不是一个可以作简单抽象的数字,或者是一个能被人用手把握的物体。倒不如说,它是一个复杂的、多重的、运动着的生命,有着看不见的力量。我们也要让他记住,这里提出的定义需要缜密的叙述,因为它不是心理学的传统定义,而是将人格限制在真实的有意识的经验中,因此需要思想的努力。我们可以轻易地通过一个人的身体识别这个人,而心理学家发现这也同样适用于处理(所谓)心理有机体。
然而,较之大众的思考或科学的便利,哲学家必须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他一定要问:身体和意识真的是一体的吗?它们一起行动,因此我们可以称之为一个“功能性的整体”;但当每个人回顾自身经验时都知道,他说的身体和意识指的是完全不同的领域。他的手、肺、胰脏、动脉和大脑其实从来没有在他的意识中出现过,感觉或依据感觉进行的推理才是真正存在于心灵中的东西。然而,心灵(意识或人格)既影响身体的变化,也受身体变化的影响。身体虽然是创造人格的宇宙的器官,然而精神和理智的生活证明了人格具有纯粹物体不能占有和不能解释的力量。
不管怎么说,身体和心灵是紧密相连的。为什么不能说它们是一体的呢?首先,如我们所见,因为我们没有清楚地区分有关身体的经验和身体本身;其次,用结果来确定原因是不合理的。把身体等同于心灵之不合理,就像我们说喝冷水得到的清凉感实际上就是冷水一样不合理。如果我们坚持认为对人格的存在十分重要的原因都是人格的一部分,那么身体、潜意识、我们呼吸的空气、赋予万物生命的太阳,事实上,整个自然,都是每个人的一部分,而且每个人都是所有身体,所有心灵,所有事物。为了避免这种把原因与结果等同而引起的极端混淆,将万物融合为一体,令一切区分不复存在(如同在某种绝对的完美主义和实用主义中一样),我们只能诉诸经验和理性。如果仅仅用我们的经验来定义我们的人格,那么我们就可以把我们的人格等同于我们的意识,从中也可以合理地推论出人格与其身体所处的环境、自然和神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它们的相互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