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会对我说:看来金钱还是不可或缺的。的确如此,不过那是当我因为读书而别的什么事都不能干的时候。我全身心地沉醉在自己新的癖好之中,除去阅读,什么都不再干了,也不再偷窃了。这仍然也是我的一个独特的性格。当某种习惯成为自然的时候,一丁点儿的东西便能使我分心,改变,迷恋,最后竟入痴入迷。于是,我忘了一切,一心只想着占据我心的新玩意儿。兜里只要装了一本新书,我便急不可耐地要翻看它;剩我一人的时候,我便立刻掏出书来,也不再想到师傅的单间里去寻摸什么了。即使我有了耗钱的癖好,我甚至都不相信我会去偷。我脑子只想到眼面前,不去想将来的事。拉·特里布肯赊账:押金不多。我装好书,其他什么都不想了。我的钱自然而然地全到了这女人的手里。当她催讨时,我随手拿起衣物去抵账:没比这更便当的了。我既不想先偷钱存着,也没有偷钱还债的欲念。
由于争吵、挨打、偷读未加选择的书籍,我的个性变得内向、孤僻了,精神开始不佳,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了。我因嗜书好读而读了一些平庸乏味之作,但幸好没有读到那些下流淫秽的书。倒不是拉·特里布这个八面玲珑的女人有所顾忌,不租给我,而是她为了提高淫书的价码,向我推荐时,总是神秘兮兮的,使我既厌恶又羞惭,反而没有租来看。而且,我生性腼腆,加上机缘巧合,所以三十多岁了,也没有对任何一本这类危险的书籍瞟过一眼。据一位上流社会的美丽贵妇说,这类书不登大雅之堂,只能偷偷地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