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确很锋利,锋利到一次次把自己割的面目全非还不自知。
特别是面对林清迪那个王八蛋的时候,他家跟我家住在同一个小区,上学的时候又同在北一高,所以十几年来我只能如影随形地爱恨交加着他。
他家住在一楼,小小花园的樱桃树下面拴着一条专门对付我的狗。
在一个樱桃成熟的季节里,我曾想把那条狗毒死,于是偷偷从家中的冰箱里顺出一大块猪肉,放在白酒里面浸了又浸,最后蹑手蹑脚地丢给它。
然而林清迪家的小狼狗在吃了我的酒肉之后并没有死,而是睡了整整一天一夜,醒来之后就变成斗鸡眼了。
望着每次看到我后,就会发出可怜的呜咽声的它,有那么一刻我居然产生了少有的罪恶感。
林清迪对我说:“陈柔谦,你对我家的狗做过什么,它怎么连看你的眼神都不对了?”
那时候,他穿一件肥肥大大的白色T恤,天蓝色的牛仔裤,头发半长不短,皮肤白净的几乎可以反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