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他们拿着装那条项链的盒子,按照盒子里面的招牌到珠宝店去了。店里的老板查了许多账簿,说:
“太太,这条项链不是我店里卖出去的,我只提供了挂钩。”
于是他俩一家家首饰店逐一拜访,根据记忆,寻找和丢失的那条相同的项链,痛苦得几乎病倒。
他们在故宫街的一家小店里看到一串珍珠项链,觉得正像他们要找的。它价值四万法郎,店里可以三万六千法郎卖给他们。
他们恳请店老板三天内不要卖掉这条项链,并且讲好,如果原来的那条在二月底前找回来,小店就用三万四千法郎收买回去。
洛塞尔手里存有父亲留给他的一万八千法郎,剩下的就得去借。
他开始着手借钱了,向这个借一千,那个借五百,从这处借五枚路易斯金元,再从另一处借三枚。他签了许多借据,订了许多令自己破产的契约,和那些盘剥重利、不同国籍的放款人打交道。他毁了自己的前途,不计后果地冒险签上了自己的姓名。一想到将来要面对的苦恼,想到即将面临的黑暗和贫穷,想到物质生活的匮乏和精神生活饱受折磨的情景,他感到了恐怖,最终他还是走到那个珠宝商人的柜台边付了三万六千法郎,取走了那条新项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