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自炒或人炒者,都有所图,或附骥尾,或攀门庭,或抬人也跟着水涨船高,或垄断以作发财资本。我佛山人无人来炒,对于《中国小说史略》一书中所提到的被“訾议”的区区三百大洋,也就没有什么好事之徒感兴趣,他在九泉下讨个安生,倒也不错。几年前一位写样板的作家逝世,马上被一窝蜂的人围上去,出现热烈盛大的场面。凡在旧社会看见过大出殡场面的人,都会感受到吃死人,实在是中国人的一种要不得的恶习。特别是吃死的名人,如蝇集蚊聚,更是热闹。于是,你也写悼词,我也写祭文,有得写的写,子午卯酉,还能头头是道,没得写的也写,就难免添枝加叶,胡说八道。写来写去,甚至把应为死者讳的一些,也写出来了。
所以,无论炒死的人,炒活的人,绝不应提倡。因为文坛,实在够闹的了。但有些先生或小姐,并不善罢甘休,该要的,全要,绝不礼让;该拿的,全拿,惟恐拿少。甚至不该要,不该拿的,也不会嫌多的。其实,作家只要一样东西,也就足矣足矣,那就是努力将作品写得差强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