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完初稿的数年里,我一直没有在伦理学领域里作更多的研究,因此,我没对初稿作更多的改动。然而,我已尽了某种努力,试图回答某些近几年出现的通常被用来反对功利主义,尤其有时是反对我的观点的意见。同时,我也作了不少删减和添加工作。不过,这些工作远远不是对问题的更深入的思考。本文最后一章在一定程度上是根据我的论文《科学的方法和伦理学的方法》(《哲学杂志》,1965(62),344~349页)改写而成的。
自初稿发表以来,我经常与我的朋友们讨论和通信。他们是(包括我已提到的某些人):R.B.布兰特教授,D.K.刘易斯教授,H.J.麦克洛斯基教授,R.H.托马森(Thomason)教授,J.W.N.沃特金斯(Watkins)教授,H.韦斯特(West)教授和B.威廉斯(Williams)教授。我从他们提的建议中获益匪浅,尽管他们也许感到我并没有得到足够的教益,对于他们的帮助,我致以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