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疆、黑龙江、湖北四省同日发布公告,明确自10月1日起,开展数电票试点。相比之前的试点公告而言,这次新增了两种特定业务的数电票样式:数电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数电票(铁路电子客票)。 同时,让大家欢喜的是,税务局还明确:自然人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申请代开的数电票,会自动归集到个税APP,自然人可以通过个税PP,向任职单位定向推送。 这段话跟新增的数电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数电票(铁路电子客票)结合起来的话就是: 个人乘坐火车、飞机出行,取得的数电票,会自动归集到个税APP中,需要报销的人员,可直接在个税APP中将相关数电票推送给受雇单位,进行报销事宜。 也就是说,大家以后报销火车票、飞机票,不用再打印了。让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头疼不已的火车票、飞机票报销、入账流程将大幅简化!这无论对于需要报销的个人而言,还是公司的财务人员而言,这都是一个好消息。 那么自然人如何在个税APP上获取火车票和飞机票的数电票呢?又是如何推送给受雇单位呢?这一点,税务局在相关公告的解读中,也进行了明确: 自然人取得火车票或飞机票,将在个税APP“我的票夹”模块“我购买的”标签页中显示。具体查看操作流程参考如下: 1、打开并登录个税APP,点击“我要办税”。 2、在“发票管理”模块找到“我的票夹”。 3、在“我购买的”标签页中,可以查看以自然人身份作为受票方相关的发票。点击发票信息,可进入发票详情页面,进行查看、下载、推送等操作。大家的火车票、飞机票相关的数电票,就会显示在“我购买的”标签页这里。 对于发票处于“正常状态”(未被红冲、非已拒收)的,自然人可直接通过“发票推送”功能,直接将数电票推送至任职受雇单位税务数字账户的收票箱,用于报销等操作。 另外,根据公告内容,上述两种新的数电票样式,将于10月1日起在试点地区正式启用。这意味着,自10月1日起,火车票、飞机票的报销、入账、抵扣等事项,都将迎来巨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