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并购,思科一方面将硅谷最先进的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并凭借自己强大的品牌和渠道力量推销出去;另一方面,思科从客观上也消灭了自己未来的竞争对手。
与思科竞争,不是在与一家公司竞争,而是在与整个硅谷的数百家互联网硬件创业公司集群竞争。
任何要与思科竞争的对手,如果不能将思科的本质搞清楚,是无法与思科进行有效竞争的。这是一种体系对单体的降维打击。因此,思科在数据通信领域“独孤求败”,一度打着望远镜都找不到对手。
幂律法则的恐怖威力,在思科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也是互联网带给人们的首轮巨大震撼。此后,谷歌、亚马逊、Facebook等互联网巨头,一再向世人演示了什么叫幂律法则支配下的“赢家通吃”。
由于幂律法则的存在,美国将牢牢占据产业金字塔的顶端,也就是全球价值链的顶端,千秋万代,一统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