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质量的内涵
要弄清“教育质量”的内涵,首先要了解“质量”这一概念的内涵。《辞海》对质量是这样定义的:“产品或工作的优劣程度”。[28]“质量”在这里不是被简单理解为数量,即“多少”“大小”,而是被理解为一种性质,这种性质体现在一定关系(人对工作或产品的一定需要以及工作之间或产品之间的比较)之中。
关于质量这一概念,当前普遍认同的定义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ISO)的界定。ISO自1983年以来经过反复修订,最后将“质量”定义为“实体满足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的特性的总和”[29]。这里的“实体”是指有形或无形的可以进行单独描述和研究的事物,它可以是活动或者过程,可以是产品或者服务,可以是一个组织、一个体系、一个人或者是他们的某些组合。“明确的需要”是指规定的需要,即在标准、规范、图样、技术要求和其他文件中规定的需要;“隐含的需要”是指需求方(或需要人)对实体的期望或不用明确的需要;“特性”是实体所特有的性质、属性,体现了实体满足人们需要的能力。可以看出,“质量”在这里被理解为事物或人的特性,事物或人满足人们需要的能力的特性。这种特性(或能力)可以是事物自身具备的,也可以是经过加工、制造等人为作用而形成的,是在与人的需要(直接需要或间接需要)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简而言之,在这里,“质量”并不是被理解为数量,而是包含一定数量在内的能力、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