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加尔文教禁欲主义与中世纪禁欲主义的不同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这表现在“福音商议”的消失,以及随之而来的从禁欲向世俗活动的转变。这并不是说天主教曾把那种有条理的生活局限在修道院的密室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不是这种情况。恰恰相反,而且早已有人指出,尽管天主教在伦理方面有更多的节制,一种从伦理角度看缺乏系统的生活并不能满足它所树立的最高理想,哪怕是为众信徒所树立的生活理想。比如说,圣法兰西斯[20]的第三条诫令就是一次很有影响的尝试,它力图使禁欲主义渗入到日常生活中去,而且,我们也清楚,这绝非惟一的一次尝试。事实上,正如《跟随基督》这一类型的著作以其影响强烈的方式所表明的那样,这些著作所宣扬的生活方式让人觉得要高于日常伦理道德。日常道德只不过是最低限度而已,而且不能用清教所要求的标准来衡量。此外,对教会的某些习俗的实利性利用,最突出的莫过于赎罪符,不可避免地抵消了有系统的世俗禁欲主义的趋势。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种利用在宗教改革时期被认为不只是什么无关紧要的误用,而是教会最根本的罪恶之一。
但是重要之处却是如此一个事实:能够出色地过这种宗教意义上理性生活的人只是,而且只会是,僧侣。因此一个人越是深深地陷入禁欲主义,就越是远离日常生活,因为他最神圣的职责就是超越世俗的伦理。路德从任何意义上来说都没有遵循什么发展的规律,而是按照他自己的个人经验来行动的,这种经验的实际结果虽然在一开始有点不太确定,但后来的政治形势推进了他的个人经验。他曾摈弃过以上那种趋势,而加尔文宗直接从他那里继承了这一态度。塞巴斯蒂安·弗兰克一语道中了这种类型的宗教的中心特征;现在每一个基督徒必须终生成为僧侣。他就是在这个事实中看到了宗教改革的意义。但是,一堵大堤挡住了禁欲主义摆脱日常的世俗生活的潮流,于是那些虔诚的超尘脱俗的人只好被迫在世俗的事务中追寻自己的禁欲理想,而他们以前是能成为最出色的僧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