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当我们处在事与愿违的情况时,首先就要寻找自身的原因,不为自己找借口,更不要怨天尤人。但是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如果自己已经达到了“仁、礼和忠”的要求,却依然遭受对方的蛮横,那么,就可以把他当作与禽兽无异的狂妄之人,不必过分与之计较,以免自己再次受到伤害和侮辱。
●七晋人好利【原文选读】晋人有好利者,入市区焉。遇物即攫①之,曰:“此吾可羞②也,此吾可服③也,此吾可资④也,此吾可器⑤也。”攫已,即去。市105
“青青子衿”传统文化书系○交○往○之○道伯⑥随而索其直⑦,晋人曰:“吾利火炽⑧时,双目晕热,四海之物,皆若己所固有,不知为尔物也。尔幸⑨予我,我若富贵当尔偿。”市伯怒,鞭⑩之,夺其物以去。旁有哂瑏瑡之者,晋人戟手瑏瑢骂曰:“世人好利甚于我,往往百计而阴瑏瑣夺之,吾犹取之白昼,岂不又贤于彼哉?何哂之有?”(选自明·宋濂《龙门子凝道记》,有删改)注释:①攫(jué):夺取。
②羞:通“馐”,美好的食品,这里作动词用,意为“吃”。
③服:作动词,穿。
④资:收藏。
⑤器:作动词,用。
⑥市伯:管理市场的官吏,又译“店主”。
⑦直:通“值”,价格,此处指买这些东西应该付的钱。